红河精神:

公开信息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07-26

第一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红编﹝2014﹞84号),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州委、州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履行对红河综合保税区的行政管理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综合保税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组织实施综合保税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2. 研究制订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 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4. 依法接受州级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统一管理综合保税区土地、规划、建设、工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5. 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相关事务。

6. 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7. 做好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审核报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8. 负责指导和管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9.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超前谋划、认真研究、主动服务,按时、按质、按量、按预期目标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主要是:

1. 积极开展综保区十三五规划工作。在省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指导下,管委会认真理清十三五红河综保区的发展目标,找准自身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边开放开发等国家战略,提出政策保障措施,具体从体制机制、开放合作、错位协同、互联互通、通关便利、金融政策、贸易投资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相关对策措施,力争使红河综合保税区成为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

2. 积极开展综保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一是加快配套设施前期工作。综保区综合服务楼、围网区内基础设施(含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已完成可研,均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其中,保税仓库项目建设用地已摘牌,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下一步将进行施工招投标。二是完善综保区服务功能建设。

3. 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管委会主动汇报,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支持下,重点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升区内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偏离度的容忍度、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国际货币兑换中心建设、金融产品创新、跨境支付系统上线和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建设工作,努力拓展服务贸易。

4. 积极组建综保区开发经营主体。根据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管委会积极筹备红河综合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并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红河综合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红政发〔201540号)正式批准成立。该公司将与社会资本开展PPP模式合作,共同开发和经营红河综合保税区。

5. 大力推进外贸(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全面推动红河综合保税区外贸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推动外贸方式转型升级,综保区管委会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外贸战略,委托云南财经大学编制《云南省红河综合保税区外贸(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红河综合保税区外贸信息化综合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推进外贸信息化综合平台(一期)建设,完善连接外贸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跨境物流、跨境购物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扩大平台数据共享,为外贸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两期项目建成后,红河综合保税区通关监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将有机整合,形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将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无纸化报关、报检、退税、结汇、物流和支付一站式服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为全省进出口贸易增效提质提供新的平台。

6.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红河综合保税区从产业特点和功能定位,盯紧省内,主动对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企业,积极开展上门招商,强化产业链招商、差异化招商、精准化招商、个性化招商,扩大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规模,提升红河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为加快沿边开发开放发挥更大的作用。分别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索菲亚罗兰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云南鑫顺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金宏福珠宝饰品有限公司、厦门以晴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招商引资合作框架协议,引进了铝材精细深加工、芯片加工、珠宝饰品、手机、平板电脑、液晶电视加工制造等项目,进一步推动区内加工贸易升级,促进红河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年共接待企业380批次,5162余人次,已有33户企业正式入驻红河综合保税区,其中加工贸易企业4户、一般贸易企业29户;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4.389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7.56%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个,协议总投资16.3亿元,实际到位13.1亿元,资金到位率80.37%;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3.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77%

7. 努力拓展外贸进出口业务。自58日综保区正式封关运行以来,为实现201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任务,管委会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昆钢控股集团、云南烟草进出口公司、云南力量生物制品集团、云南电网国际公司、云天化集团、云冶集团、云锡集团、云铝集团、远扬集团、浙江宝利德集团、深圳鑫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以晴集团等省内外各大企业就入驻红河综合保税区开展外贸进出口、加工业务进行洽谈。2015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累计完成货运量6128吨,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3亿美元。

8. 积极争取进出口贸易奖补政策。为提升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竞争优势,吸引国内外优质进出口资源落户红河综合保税区,综保区积极向省州争取专项建立红河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外贸进出口补贴奖励政策。

9. 积极争取边境小额贸易政策。为进一步提升红河综保区的吸引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管委会积极向上申请将边境小额贸易政策和红河综合保税区政策相叠加。2015121日,昆明海关下发《昆明海关关于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在红河综合保税区储存后出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关税函〔2015579号),正式将边境小额贸易政策赋予红河综合保税区。

10. 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及银行融资工作。为拓展红河综保区服务功能,完善综保区产业结构,形成持续、稳定、增长的进出口贸易,管委会积极开展保税物流区(仓库)、增值加工区(标准厂房)、综合服务中心、特色商贸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各个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并争取到位中央专项建设基金1.2亿元。为减少项目资金缺口,红河综保区积极与各大银行进行洽谈,争取资金支持。目前,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达成合作意向,该行同意授予红河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区(仓库)8亿元的授信额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只有管委会机关1个,没有二级单位。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保税与口岸服务局牌子公共事务加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牌子经济发展加挂财政局牌子投资促进部4个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下设市场发展中心,为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3另外根据红河综合保税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特殊监管区域运行的求,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有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1人,海关、检验检疫协管员8,临时工1人,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实有人员共30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算总收入16,27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8.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113.27万元,占总收入的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3,22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4万元,占总支出的1%;项目支出13,072.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红河综合保税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红河综合保税区机构运行,为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用于各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3,072.0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176.67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合保税区组织国家级验收、机构成立办公设备购置入驻园区企业活动板房建设、红河综保区项目建设及偿还债务以及综保区运行保障工作

2. 招商引资事务支出230.47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客商接待、外出招商等招商引资工作。

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保区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4.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871.29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保区项目建设。

5.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83.66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保区特色区域项目建设工作

6. 其他支出60万元,用于开展红河综保区重点项目滚动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5%。主要用于综保区人员经费103.47万元保障综保区机构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29.54万元;综保区开办经费、综保区项目建设补助2176.67万元;综保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项目前期费205.78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红河综合保税区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 城乡社区(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红河综保区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4.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8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红河综保区特色区域项目建设

5. 住房保障类(类)支出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红河综合保税区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92万元主要是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参加州政府代表团赴越南进行经贸交流访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无购置费主要用于保障红河综合保税区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86批次,5162人,接待费开支35.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考察调研、执行公务、指导业务、交流经验、检查考核、举行综保区封关运行大型活动以及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外出招商接待客户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综合保税区机构运行开支的办公费、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2015年新增单位

2.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快一个试点、三大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55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  红河综合保税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红办发〔201564号)精神,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实行扁平化管理,人员类别有在职在编人员,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海关检验检疫协管员等。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工资年薪工资分为基本年薪工资和绩效年薪工资;日常按基本年薪工资计发,待州政府考核后按考核结果计发绩效年薪工资

3.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新成立单位,鉴于公务用车改革,管委会没有购置车辆,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红河综合保税区借用车辆、租用车辆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工作产生的汽车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

综保区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xls

各片区受理点联系方式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业务内容: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业务内容: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 版权所有:77365.net管理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火车北站对面 邮编:661100
  • CopyRight?2010 YunNan HongHe Comprensive Bonded Zone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0873-3056177 滇ICP备15007884号